魏茂娟律师亲办案例
48万的宝马婚车被炸个洞
来源:魏茂娟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2-09
浏览量:1163
   “真是倒霉,刚买了四个多月的新车,前挡风玻璃上被炸了个大花脸,4S店说修理费用得9800多块钱,可雇主一直不愿赔偿。”昨天上午,省城市民王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。
  今年2月28日,王先生买了一辆宝马523Li轿车,因为车辆开销大随后王先生加入了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组织的车友会,并通过车友会接婚车赚些外快补贴费用。“提前四个月订车,花了我48万多块钱,到现在才4个多月。“昨天中午,王先生看着被炸坏的爱车,又气又心疼。王先生说,这次活就是通过车友会介绍接下来的,劳务费是500元。
  昨天一大早,王先生开车先后经过山大南路、甸柳庄,随后到了水屯路附近的一家小区,接上新娘子之后,直奔位于闵子骞路上的这家酒店。10点钟左右,作为婚礼头车,王先生载着新娘子停在迎宾的通道前等候仪式开始。“本来按照约定,我把新娘送到这里,等她下车我的任务就完成了。”王先生回忆说,眼看着500元钱赚到手,不料一颗礼花弹掉在他眼前的挡风玻璃上炸了,轰隆的爆炸声把他和车上的新娘吓得不轻快,等从惊吓中清醒过来一看,挡风玻璃上是一个拳头大的洞。
  “人家结婚呢,车炸伤了修一下就可以了。”王先生称当时他和雇主商量等婚庆典礼结束后再谈赔偿的事,可等他在典礼后再次询问时,对方认为他们同车友会签了合同,王先生索赔要找车友会。昨日下午,车友会负责人赶到现场,车友会出示的合同表明,它对于双方来说只是个中介,不对此事负责。
  昨日傍晚,王先生称双方经过车友会协调已经达成初步和解协议,婚庆方面答应赔偿王先生8500元,而事情至此,王先生表示只能自认倒霉,修车不足的部分只能自己垫付。
  《律师建议》
    客串婚车也要签合同
  约定各方权利义务
  对此,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魏茂娟律师认为,王先生可以向雇主主张全额赔偿。“如果按照目前三方的说法,王先生通过车友会这一中介与结婚方结成雇佣关系,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婚车头车的工作,按照雇佣合同的相关规定,雇主应该对相应人身财产安全负有责任。”
  魏律师还表示,如果王先生是与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,而婚庆公司又承揽了婚庆工作,那么王先生的雇主则是婚庆公司,其主张权利的对象也要更改。另外,如果礼花弹的燃放工作是结婚方找的专业燃放队伍所为,那么整件事情的责任则是礼花弹燃放者承担。
  律师建议,私家车通过车友会或者其他中介承接婚车业务,一定要与婚庆公司或者雇佣方签订合同,约定双方义务责任。另外,太平洋车险客服工作人员则表示,这种情况下,车主可以通过车损险理赔获得部分赔偿,但是这类事故理赔中车主不会获得全额赔偿款,“一般会有30-50%的扣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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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魏茂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1*********6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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